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规则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规则

一、招生原则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标准,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潜力。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我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且本科毕业时间不少于两年。

  3.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5.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程序

  1. 考生登录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 考生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材料。

  3. 考生选择报考学院及导师,并提交相关材料。

  4. 考生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1. 笔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300分。

(1)政治理论: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

(2)外国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水平,包括听力、阅读、写作和翻译。

(3)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的掌握程度。


  1. 面试: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

(1)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满分50分。

五、录取规则

  1. 笔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分,总分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进入录取名单。

  3. 录取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 特殊情况:对于具有特殊学术成果或突出贡献的考生,经学院和学校批准,可适当放宽录取分数线。

六、录取通知书及报到

  1. 学校将于录取结束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七、其他事项

  1.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2.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3. 学校有权对招生考试录取规则进行解释和修订。

  4. 如有疑问,请咨询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69号

电话:025-85891500

邮箱:yzb@njfu.edu.cn

网址:http://yzb.njfu.edu.cn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考试录取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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