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考试有哪些加分政策?
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解读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在职博士教育逐渐成为许多专业人士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为了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学术研究,提高在职博士教育的质量,我国在2018年针对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实施了一系列加分政策。以下是针对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学术成果加分
- 发表学术论文:在2018年的在职博士招生考试中,考生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可以按照发表文章的数量和质量获得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2)发表在国外知名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加10分;
(3)发表在顶级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加15分。
- 获得学术奖项:考生在2018年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厅局级学术奖项,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奖项,每项加10分;
(2)省部级奖项,每项加8分;
(3)厅局级奖项,每项加5分。
二、工作业绩加分
- 职称:考生在2018年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中级职称,加5分;
(2)副高级职称,加8分;
(3)正高级职称,加10分。
- 重大贡献:考生在2018年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重大贡献,加10分;
(2)省部级重大贡献,加8分;
(3)厅局级重大贡献,加5分。
三、社会服务加分
- 志愿服务:考生在2018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校级表彰,加5分;
(2)市级表彰,加8分;
(3)省级表彰,加10分。
- 社会实践:考生在2018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校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加5分;
(2)市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加8分;
(3)省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加10分。
四、其他加分政策
应届毕业生: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考试中,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加分。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在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考试中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获得加分。
残疾人:残疾人在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考试中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加分。
总之,2018年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涵盖了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旨在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学术研究,提高我国在职博士教育的整体水平。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争取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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