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短信通知,对方能要求调解不成再申请调解委员会吗?

起诉离婚短信通知,对方能要求调解不成再申请调解委员会吗?

一、起诉离婚短信通知

起诉离婚短信通知是指当事人通过短信方式,向对方发送离婚起诉书,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对方能要求调解不成再申请调解委员会吗?

  1. 调解的原则

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纠纷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 调解不成再申请调解委员会

(1)调解不成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

(2)调解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3)调解不成后,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1)调解委员会负责对离婚纠纷进行调解,以促进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保密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起诉离婚短信通知的法律效力

  1. 起诉离婚短信通知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 起诉离婚短信通知送达对方后,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答辩状的,视为放弃答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的,视为放弃答辩权。

四、总结

起诉离婚短信通知是当事人通过短信方式,向对方发送离婚起诉书,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答辩。对方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调解不成后,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起诉离婚短信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答辩状的,视为放弃答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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