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招生政策调整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选择报考研究生,以提升自身学历和竞争力。华东师范大学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其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备受关注。近年来,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招生简章调整
- 招生专业和方向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相比以往,招生专业和方向更加丰富,满足了不同领域在职人员的进修需求。
-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调整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同时,部分专业对工作经验有一定要求,具体要求请参考各专业招生简章。
-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调整为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
-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调整为政治、英语和专业课。其中,政治和英语实行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命题。
- 录取方式
录取方式调整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比为60%,复试成绩占比为40%。具体录取分数线由各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
二、招生政策调整
- 调整奖学金政策
为鼓励优秀在职人员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新增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奖励优秀学生。
- 调整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考各专业招生简章。
- 调整学制
在职研究生学制调整为2-3年,具体学制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
- 调整学分要求
在职研究生学分要求调整为30-40学分,具体学分要求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
- 调整课程设置
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更加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总结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政策的调整,旨在为在职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学习机会。通过调整招生专业和方向、招生对象、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录取方式等,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调整奖学金政策、学费标准、学制、学分要求、课程设置等,旨在提高在职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相信在新的招生政策下,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
猜你喜欢:在职博士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