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条件是什么?

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引言

南京大学作为中国顶尖的高等学府,其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一直是广大法学学子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详细解析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旨在为有意申请该学位的同学提供参考。

二、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

  1. 学历要求

申请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1. 职称要求

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


  1. 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者须具有5年以上与法学相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1. 学术成果要求

申请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与法学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法学类奖项。


  1. 参加全国在职法学博士学位申请考试

申请者须参加全国在职法学博士学位申请考试,成绩合格。

三、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的具体条件

  1. 学历认证

申请者须提交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南京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1. 职称证明

申请者须提交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工作证明

申请者须提交5年以上与法学相关的实际工作经验证明,如工作合同、业绩考核报告等。


  1. 学术成果证明

申请者须提交3篇以上与法学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证明,或省级以上法学类奖项获奖证书。


  1. 考试成绩证明

申请者须提交全国在职法学博士学位申请考试成绩单。


  1. 面试

申请者须参加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申请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四、总结

南京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条件较为严格,要求申请者具备较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学术成果以及考试成绩。对于有意申请该学位的同学,需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符合各项条件。希望本文对广大法学学子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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