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职博士招生对象是谁?

山东在职博士招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有较强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人员。

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技能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农村基层等领域的优秀人才。

三、在职期间取得优异成绩、具有突出学术成果或贡献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其他符合国家及山东省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3.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

  4.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技能,或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农村基层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

  5. 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6. 在职期间取得优异成绩、具有突出学术成果或贡献的人员。

二、招生对象的选拔方式

  1. 笔试: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选拔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3. 综合考核:结合笔试和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创新能力等。

  4. 评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考生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对象的学习方式

  1. 全日制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周到校集中学习,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

  2. 非全日制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

四、招生对象的培养目标

  1. 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3.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4. 培养具有较高道德品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级专门人才。

五、招生对象的优惠政策

  1. 免试入学:对于具有突出学术成果或贡献的人员,可免试入学。

  2. 奖学金:对优秀考生给予奖学金奖励。

  3. 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

  4. 毕业就业: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

总之,山东在职博士招生对象涵盖了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通过选拔和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高素质、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同时,山东在职博士招生政策也为广大有志之士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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