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在职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如何执行?
在中国,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作为我国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机构,其在职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的执行严格而规范。以下是对社科院在职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执行的相关内容的详细阐述。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社科院在职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社科院的博士生导师,其余成员可以是社科院其他学科领域的专家,也可以是来自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的选聘应确保其具有丰富的学术造诣和严谨的学术态度。
二、答辩评分标准
- 论文选题与研究方向
论文选题应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符合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研究方向应明确,具有创新性。答辩委员会将根据论文选题的合理性、前瞻性和研究方向的明确性进行评分。
- 研究方法与手段
论文应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如文献综述、实证研究、案例分析等。研究手段应合理,数据来源可靠,分析过程严谨。答辩委员会将根据研究方法与手段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谨性进行评分。
- 研究成果与创新点
论文应具有原创性,对学科领域有重要贡献。创新点应突出,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答辩委员会将根据研究成果的创新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进行评分。
- 论文结构、逻辑与语言表达
论文结构应合理,逻辑严密,层次分明。语言表达应准确、简洁、流畅。答辩委员会将根据论文结构、逻辑与语言表达的合理性、严密性和流畅性进行评分。
- 论文规范与格式
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格式正确。包括但不限于: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答辩委员会将根据论文规范与格式的正确性进行评分。
三、答辩评分流程
- 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论文
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应认真审阅论文,了解论文的研究内容、方法、成果等。审阅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论文作者提出。
- 答辩环节
答辩环节分为两部分:论文作者陈述和答辩委员会提问。论文作者陈述应简明扼要,突出论文的创新点和研究成果。答辩委员会提问环节,答辩委员会成员将针对论文的各个方面进行提问,论文作者应予以解答。
- 评分与结论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答辩评分标准对论文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最终评分。
- 论文修改与答辩
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的评分结果,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论文作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再次进行答辩。如第二次答辩仍不合格,答辩委员会有权取消论文作者的学位申请资格。
四、答辩评分标准的执行保障
答辩委员会成员的选聘严格,确保其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答辩评分标准明确,便于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分。
答辩委员会成员在评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分标准,确保评分结果的公正性。
社科院对答辩评分结果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社科院在职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的执行严格而规范,旨在确保论文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学术人才。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成员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为我国社会科学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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