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是什么?

清华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入学条件

  1. 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与硕士学位相当的学术水平,且在申请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从事博士学位研究的潜力。

  3. 工作单位支持,同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学习年限

  1. 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具体年限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且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三、课程学习

  1. 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完成培养单位规定的课程学习,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

  2. 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四、科研能力

  1. 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从事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

  2.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 学位论文需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符合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五、学术成果

  1.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

  2. 鼓励在职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

六、综合素质

  1. 在职博士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3. 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优秀,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七、考核与评价

  1.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接受培养单位的考核与评价。

  2. 考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

八、学位授予

  1.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通过考核,且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2. 学位授予需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学位授予后,在职博士研究生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清华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较为严格,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学习、科研、学术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一定要求,才能获得博士学位。这对于提高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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