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国劳动法中,对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业绩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解除方式。然而,员工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业绩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因业绩不达标被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三、案例分析

某员工甲在一家公司工作满三年,因业绩不达标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甲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四、总结

业绩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若公司未履行相关义务,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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