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的毕业论文要求有哪些?

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的毕业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1. 论文选题应具有学术价值、现实意义和创新性,符合法学领域的研究方向。

  2. 论文选题应与我国法律制度、司法实践、法学理论等方面密切相关,体现时代特征。

  3. 论文选题应充分体现作者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特长,确保论文写作的顺利进行。

二、论文结构

  1. 论文结构应完整、严谨,包括绪论、正文、结论三个部分。

  2. 绪论部分应阐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等内容。

  3. 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评析,明确论文的研究起点。

(2)理论基础:对论文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理论框架进行阐述,为论文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3)实证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对研究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解决方案。

(4)政策建议:针对研究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1. 结论部分应总结全文,对研究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三、论文写作规范

  1. 论文应遵循学术规范,引用他人观点时注明出处。

  2. 论文应使用规范的法学术语,避免使用口语化、非正式的表述。

  3. 论文应注重逻辑性、条理性,各部分内容应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论证体系。

  4. 论文应注重实证分析,避免空洞的理论阐述。

  5. 论文应遵循格式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

四、论文评审标准

  1. 学术价值:论文选题具有学术价值,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对法学理论或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2. 理论深度:论文对相关理论进行深入剖析,提出独到见解。

  3. 实证分析:论文结合实际案例,对研究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解决方案。

  4. 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评析,明确论文的研究起点。

  5. 格式规范: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引用他人观点注明出处。

五、论文答辩

  1. 论文答辩分为口头答辩和书面答辩两个阶段。

  2. 口头答辩: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进行口头陈述,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

  3. 书面答辩:评审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作者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4. 答辩通过后,作者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总之,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的毕业论文要求严格,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作者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充分准备,确保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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