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法律责任有何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然而,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其经营和管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于2002年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本文将重点解析该办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概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该办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发放、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的法律责任规定
-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法律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经营许可证失效后继续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法律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许可证失效后继续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或者非法买卖经营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或者非法买卖经营许可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配备、维护、保养安全设备的法律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维护、保养安全设备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法律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化工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被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企业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未及时申请换证,继续经营危险化学品,被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四、总结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经营企业应严格遵守该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猜你喜欢:猎头线上推人挣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