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条件是什么?

深圳社科院作为我国南方地区的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在职博士招生吸引了众多有志于深造的学者。以下是对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条件的详细解读:

一、招生对象

  1.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方向

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专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具体专业及方向如下:

  1.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财政学、金融学等;
  2. 管理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
  3. 法学:民商法、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
  4. 文学: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学、语言学等;
  5. 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等;
  6.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等;
  7. 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比较教育学等;
  8. 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
  9. 社会学:社会学理论、社会政策、社会保障、城乡发展等。

三、报名条件

  1. 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
  3. 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
  4. 符合招生专业及方向的报考条件。

四、考试内容

  1. 笔试:包括政治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2. 面试: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五、录取原则

  1. 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 对具有特殊学术潜力和研究能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六、学制及培养方式

  1. 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论文撰写及答辩2年;
  2. 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学习,具体由学院根据考生情况安排。

七、学费及奖学金

  1. 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具体金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2. 深圳社科院设有各类奖学金,用于资助优秀学生。

总结:

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条件相对严格,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有意报考的考生需认真了解招生条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同时,考生应充分利用深圳社科院丰富的学术资源和优越的科研环境,为自己的学术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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