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论文要求
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 选题原则
(1)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能够反映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2)选题应与贵州师范大学的学科特色和优势相结合,体现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3)选题应充分考虑研究者的个人兴趣和专长,确保研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 选题范围
(1)选题应属于贵州师范大学的学科领域,如教育学、心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2)选题应与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能够填补学科领域的空白或推动学科发展。
二、论文结构
- 绪论
(1)研究背景与意义:阐述选题的背景、研究意义和价值。
(2)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分析,明确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研究方法:介绍论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理论框架。
- 研究内容
(1)理论分析:对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分析和比较,为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2)实证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剖析,得出结论。
(3)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丰富研究内容。
- 结论与展望
(1)结论:总结全文的研究成果,对研究问题进行回答。
(2)不足与展望:分析论文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和未来研究方向。
三、论文撰写要求
- 论文格式
(1)按照贵州师范大学规定的论文格式撰写,包括封面、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2)正文部分分为绪论、研究内容、结论与展望三个部分。
- 论文内容
(1)论文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2)论文应逻辑清晰、结构严谨,语言表达准确、流畅。
(3)论文应注重实证研究,数据真实可靠,分析合理。
- 论文引用
(1)论文中引用他人成果时,应注明出处,遵循学术规范。
(2)参考文献应按照贵州师范大学规定的格式进行著录。
四、论文评审与答辩
- 论文评审
(1)论文提交后,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结论等方面。
(3)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 论文答辩
(1)评审合格后,研究者需进行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由学院聘请专家组成,对论文进行质询和评价。
(3)答辩合格者,可获得博士学位。
五、论文修改与完善
- 论文修改
(1)根据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修改后的论文需再次提交学院进行审核。
- 论文完善
(1)论文修改合格后,研究者需按照要求进行论文定稿。
(2)定稿后的论文需提交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存档。
总之,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论文要求严格,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研究者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论文撰写,确保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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