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论文要求

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1. 选题原则

(1)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能够反映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2)选题应与贵州师范大学的学科特色和优势相结合,体现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3)选题应充分考虑研究者的个人兴趣和专长,确保研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1. 选题范围

(1)选题应属于贵州师范大学的学科领域,如教育学、心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2)选题应与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能够填补学科领域的空白或推动学科发展。

二、论文结构

  1. 绪论

(1)研究背景与意义:阐述选题的背景、研究意义和价值。

(2)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分析,明确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研究方法:介绍论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理论框架。


  1. 研究内容

(1)理论分析:对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分析和比较,为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2)实证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剖析,得出结论。

(3)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丰富研究内容。


  1. 结论与展望

(1)结论:总结全文的研究成果,对研究问题进行回答。

(2)不足与展望:分析论文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和未来研究方向。

三、论文撰写要求

  1. 论文格式

(1)按照贵州师范大学规定的论文格式撰写,包括封面、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2)正文部分分为绪论、研究内容、结论与展望三个部分。


  1. 论文内容

(1)论文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2)论文应逻辑清晰、结构严谨,语言表达准确、流畅。

(3)论文应注重实证研究,数据真实可靠,分析合理。


  1. 论文引用

(1)论文中引用他人成果时,应注明出处,遵循学术规范。

(2)参考文献应按照贵州师范大学规定的格式进行著录。

四、论文评审与答辩

  1. 论文评审

(1)论文提交后,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结论等方面。

(3)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论文答辩

(1)评审合格后,研究者需进行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由学院聘请专家组成,对论文进行质询和评价。

(3)答辩合格者,可获得博士学位。

五、论文修改与完善

  1. 论文修改

(1)根据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修改后的论文需再次提交学院进行审核。


  1. 论文完善

(1)论文修改合格后,研究者需按照要求进行论文定稿。

(2)定稿后的论文需提交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存档。

总之,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学位论文要求严格,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研究者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论文撰写,确保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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