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进口法律
中国进口猪肉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确保进口猪肉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对进出境的动植物进行检疫,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确保商品质量。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加强对食品等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具体规定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规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要求。
此外,中国还会根据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议定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关于中国从法国进口熟制猪肉制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条件议定书》,来制定特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在允许进口的产品方面,中国允许进口的猪肉是指猪胴体的任何可食用部分,包括内脏。对于进口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包括:
动物疫病管理:
输出国需确认其境内无口蹄疫、猪捷申病、牛瘟、猪水泡病和猪瘟等疫病。对于非洲猪瘟,需符合相关区域化管理协议的规定。
加工过程要求:
需依照输出国和欧盟的法律法规对用于生产出口猪肉的猪实施宰前和宰后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