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猪肉国内收货人
进口猪肉的国内收货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备案:
国内收货人需要在国家检验检疫总局申请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并取得备案后再申请检验检疫许可证和自动进口许可证。
提交申请材料:
境内收货人通过“互联网+海关”或者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电子申请表及随附材料,包括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货物进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等。
满足资质要求:
国内收货人企业必须取得收货人备案编号,经营食品种类必须具备冷冻肉范围,同时需要大宗农产品备案。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收货人需要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提供相关名单:
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配合海关检查:
积极配合海关执行公务,承诺一旦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及法人自动退出肉类进口行业。
重新备案:
如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两年以上(含两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应重新备案。
存储要求:
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口岸进口,存储在海关认可并报海关总署备案的存储冷库或者其他场所。
建议国内收货人在进口猪肉前,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申请材料和程序都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进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