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店违规
长乐梅花高孔瓯馒头店:
该店因自制销售超范围添加“复配甜味剂”(含糖精钠)的白馒头及红糖馒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40元、没收扣押的“复配甜味剂”1包、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灌汤包店(胡苏早餐店):
该店在馒头中违规添加甜蜜素,违反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振月包子店:
该店自制的馒头中甜蜜素检出值为0.017g/kg,超过了标准规定的不得使用,被食安部门抽检发现并处罚。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兴隆食堂:
该食堂自制的红糖馒头和发糕馒头中检出甜蜜素,违反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被检测出甜蜜素。
小杨馒头店:
该店经营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起运馒头店:
该店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刘霞馒头店:
该店制作并销售的馒头中甜蜜素含量超标,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被处以罚款5万元。
即墨区李宝红百货超市:
该超市经营的馒头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元。
这些案例表明,馒头店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建议相关商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